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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无人看向我>新喜剧之王

<无人看向我>


小时候就觉得自己不平凡。我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,甚至有点贫穷,以至于我开始自卑。我小时候家里有多穷呢?我小学时候,鞋子要穿到破才换,而且都是三四十块钱的鞋子。我记得有一次鞋子破了个洞,我去上学,我发现之后,我一天都没离开我的课桌,我怕我走出去别人就看到我的鞋子了。从小就养成了怨妇性格,我埋怨这个,埋怨那个。我被人孤立,我被人排挤,我被人看不起。但那个时候我却强烈地觉得,我以后会变成一个有头有脸的人。小小年纪的我不懂有头有脸是什么意思,我的理解是,可以去环球旅行,可以孝敬父母,可以被人尊敬。


后来我上了高中,由于中考成绩比预期好,我开始变得自大,我觉得人生有望。后来的我开始讨厌学习,以至于后来不上学了。我的人生由此跃入深渊。


有一次,我和朋友坐在公交车上,我第一次向别人吐露当时的心声:我想死。


我说,我想死,可我怕死,所以我只能活着,也许哪天我有勇气了,你就可以来参加我的葬礼了。


那段时间我的人生一团糟,我觉得人生无望。可是我依旧写作,我用这种方法排遣。我的文字被几个人夸赞,我觉得不够啊。


不够啊,我要做个有头有脸的人,起码得有一百个人夸赞吧。于是我有了梦想,我努力写作。


后来我发现,我无论怎么写,看客只有那么几个。那些写快餐文学的作者,微博粉丝几十万甚至一百万。我自诩自己的是阳春白雪,无人懂我的苦。


我讨厌投机取巧的人,我讨厌蹭热度的人。我讨厌的是,那些轻而易举就能够成功的人。


我换了工作一份一份,我依旧没有存款还一身债。我并不把这些惨事甩锅给社会,我知道这是我自己作孽。


可是,尽管我和小时候认为的样子大相径庭,我骨子里还是一股傲劲,我仍然觉得自己天生不凡。交了几个朋友,遇到很多事,我的身上终于有了烟火气,开始与社会融合了,我仍然觉得自己不是乌合之众的一员。尽管我俗了,我仍然觉得自己可雅俗共赏。


关于<无人看向我>,那是句歌词,原意不是关于这些个,但我却觉得这和我很贴切。我小时候就渴望大家都能看见我,可是那么多年过去了,依旧无人看向我。


正如同我走出电影院,那人潮翻涌间,是一片荒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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